更新时间:2022.12.18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合同终止后,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并且二者的适用情形也不同。
实践中合同的变更一般是没有溯及力的,合同的变更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如果是单方的行为,变更是无效的。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协商变更后,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具有溯及力。
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为了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债权人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包括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效力确定有如下几方面: (1)双方约定解除中,条件未成就; (2)并未表示不履行主债务; (3)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并不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利益; (4)并未迟延履行主债务。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有如下: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规定对方违约如果属于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无效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为合同有效,合同无效的自始无效;合同无效通常由法院判定,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国家不干涉;无效合同的确认主体为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合同解除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
一、合同解除和合同撤销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以前,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一般说来,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有时会产生某些特定情况。
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
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但合同的变更不能单方面进行的,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实践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