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例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
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 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 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所谓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
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
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 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 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所谓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中,继续性合同无法恢复原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非继续性合同则具有溯及力。
合同解除原则上没有溯及力,自解除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
《民法典》并未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作出统一规定,而是区分了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的不同类型及其后果,概括如下: (一)合同的种类:继续性合同的解除一般无溯及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只能及于将来。 (二)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系归因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中,继续性合同无法恢复原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非继续性合同则具有溯及力。
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
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法律解释是否可以溯及既往,各界意见不尽一致,通说持肯定意见。从法律解释的性质、法不溯及既往的合理性和我国立法法规定看,立法解释不应溯及既往,而司法解释应当具有溯及力。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