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民法典》并未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作出统一规定,而是区分了继续性合同与非继续性合同的不同类型及其后果,概括如下: (一)合同的种类:继续性合同的解除一般无溯及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只能及于将来。 (二)当事人的意志:在合同系归因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
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
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
【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与溯及力在大陆法系,关于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将终止等同于消灭,而解除只是合同终止的事由之一,除解除之外,合同的终止还包括履行、抵销、抛弃等事由;二是将终止
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
在大陆法系,关于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将终止等同于消灭,而解除只是合同终止的事由之一,除解除之外,合同的终止还包括履行、抵销、抛弃等事由;二是将终止与解除并列,两者都是使合同的效
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的区别:适用条件不同;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合同效力不同。若出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合同订立明显不公平、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订立的合同这三种情况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主
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终止,当然不是同一个概念。合同的终止包括了合同的解除,但是合同的终止还包括了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合同的终止,就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终止,包括了以下的情况:1、债务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2、双方当事人通过法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不同,两者具体的区别如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消灭的情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