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答: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期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鉴定是否属于工伤应根据以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工伤停工留薪期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根据其伤情和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则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的确定方式: 1.非持续性的误工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
68岁农民工工亡不能认定工伤吗。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再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
工伤认定工资应当是该职工在工伤前的岗位上的基本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纠纷确定工资收入如下:1.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2.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工资按照原福利待遇认定,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认定,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认定。
工作结束后拖欠工资确定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