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结婚登记是否可以在外地要看具体情况。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此“外地”如果是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登记结婚,反之则不行。不过当前我国一些地区也开放了跨省、跨区结婚登记服务,不是当地
离婚时,双方不可以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离婚时双方只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只
夫妻离婚不能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属于子女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时不可以分割。 从监护人的处分权来分析,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
诉讼离婚手续可以在登记地法院办理,如果结婚登记地所在的法院就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如果结婚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是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那么当被告失踪时,原告便可在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不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只要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
不一定,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
离婚如符合条件的也是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的。根据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即为登记地的,是可以向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