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建议从如下几方面搜集证据: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通过收集下列证据证明: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
劳动合同签写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
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举证方法如下: 1、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考勤记录等; 2、证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的聊天记录,谈话录音记录等。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够依法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没有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确定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没签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依法收集以下材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条;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单位的招聘登记表;以及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言等。
收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可以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公司的招聘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其中工资的发放记录工资卡、有会计财务人员的签名的工资条等。可以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有职工花名册、工作证以及工牌等等。企业招聘记录包括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