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刑事缺席审判适用范围包括如下三种情形: 1、是对于贪污贿赂案件、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潜逃境外,在穷尽各种途径无法保证其到案的情况下,经调查机关或侦查机关查证其犯罪事实属实的话,可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
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如下: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1、被告不到庭。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中途退庭。被告已经到庭参加诉讼,但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又拒不回返的,予以缺席判决。 3、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仍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
依据刑事诉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三种情形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如下: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从不同的角度是不一样的: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