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羁押折抵刑期有三种情形: 1、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 、被判处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般羁押最多七个月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
一般羁押至少5个月才会判刑,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
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 1、如果是判处管制,其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的时间折抵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如果是判处拘役,其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的时间折抵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其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不能再判缓刑,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拘役羁押折抵刑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羁押折抵刑期有三种情形: 1、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 、被判处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发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可以不起诉的,都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释放,那么是不会被法院判刑;如果犯罪事实清楚,确实触犯刑法的,那么是要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羁押期间不算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 根据所判的主刑类型不一样,实际折抵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如果是对被判管制的罪犯进行刑期折抵的话,则此时羁押一日是可以折抵二日的。不过要是对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进行刑期折抵的话,那此时羁押一日只能折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