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著作权有以下性质: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一旦产生就享有作权;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权利;著作权是独家的,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一经产生即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的权利,它具有专属性,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
1、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
著作财产权有这些: 1、以物质形式再现原作品的复制权。如视觉复制、听觉复制、视听综合复制、触觉复制等; 2、以及任何别的视觉人员直接或通过机械设备感知的复制,主要包括印刷、复制、影印、录像、录音、灌制唱片、电影电视考贝、盲文图书复制、立体艺
著作权人可以享有的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13.其他权利
著作权的三性具体包括合法性、独创性、可复制性。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使用作品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核心部分。包括如下方面:以物质形式使原作品再现的复制权。诸如视觉复制、听觉复制、视听综合复制、触觉复制及其他任何可视人直接或通过机械装置所感知的复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
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对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区别在于: (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两者的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而著作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等。
著作财产权包括的权利有: 1、使用权,即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即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即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