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取保候审可以变更为逮捕: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3、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情形。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其相应的规定。
逮捕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逮捕书下来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批捕以后,可以立即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的限制,公安侦查部门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会同意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法律上并未规定逮捕后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关键要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没有时间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当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时,可以予以逮捕。包括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等等。
一个人成为犯罪嫌疑人,从被警方传唤,到最终法院审判定罪收监执行前,这个时间段内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理论上,一个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关押157个月,折合13年零1个月。现实中能在看守所关押这么久还没结案的
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到五个工作日。 批捕后关于取保候审,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如果被刑事拘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程序的。 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找好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后,就会批准。一般三到五个工作日。但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