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自诉案刑事立案后证据不足的,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1、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职权调查向人民法院申请。根据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诉讼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若在补充侦查后仍然不足,应当对该案件进行撤案或者不起诉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证据不足可以先侦查。 2、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证据不足也影响到量刑,与立不立案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3、如果派出所现在说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监察室申诉,要求分局督促派出所收集相关证
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证据不足的,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如补充侦查后证据虽然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退回
原告证据不足,面临败诉的局面,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不足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可以让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
可继续侦查,看事故情况进行侦查,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犯罪证据不足的,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侦查结果证据充分可以起诉,如补充侦查后证据虽然不足的同,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被拘留的,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到了检察院起诉阶段的,证据不足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