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 2.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申请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被执行人向法院证明该裁决
“—裁终局”的仲裁裁决只是针对用人单位是“一裁终局”,劳动者并不受“一裁终局”的限制。劳动者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一、劳动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8条中予以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如下: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当
法律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行政复议。一般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有: 1、卫生行政复议; 2、卫生行政诉讼; 3、国家赔偿。 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