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军人是没有居民户口的,孩子上户口应登记为家庭户的一方。一般新生儿户口本着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所生子女即可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也可在该子女祖父母
当事人要更改户口簿信息的,需要亲自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时候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去办理,符合条件的,派出所会将申请人的户口本进行更改。户口本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一旦发现信息不对,要及时进行更改。
楼主: 法律规定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申报户籍登记。办理户口,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发的《准生证》及《申报出生户口通知单》; 3、母(父)亲的户口簿(
孩子在哪出生的不重要,有出生证明就行了,孩子的户口,跟随父亲或者母亲都可以,好像要等到一个月孩子的名字取好了,(一次性取好更改很麻烦),先把出生证明拿回来,然后在去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就行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
异地生小孩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
小孩上户口需要的流程与手续如下: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户口本、结婚证还有身份证。 准备好上述证件后,就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根据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好相关内容,小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 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