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抵押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为提供担保的方式不一样,抵押人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为债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所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
抵押担保到期后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
抵押合同未登记要承担担保责任。 因为我国实际已经改变了抵押合同登记生效制度,抵押合同自签订后即可生效,所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也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因为抵押合同已经生效了。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是否承担责任 依据法律的规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一般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当事人享有抵押权,可以就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未办理抵押的担保满足条件也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按照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不是抵押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担保物权还包括留置权和质押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物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所以抵押合同无效的,债权无效从而造成抵押权无效。故而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抵押担保不用约定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因此,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作为不同的担保方式,不用约定连带保证责任。
债务人或第三人用房屋担保借款的,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抵押无效的,担保可以免责,但是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抵押无效的情形包括主债务合同无效或抵押财产不得设立抵押权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物权不只是抵押权,还包括质权、留置权。因为担保物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