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胎儿是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胎儿是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胎儿在一般情况下是享有相应代位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可以享有代位继承等权利。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不享有代位继
胎儿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胎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三、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三、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四、代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生子女对其父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最高院在《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回函》中曾确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是夫妻双方都同意人工授精的,那么通过该方式所生的子女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