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若发生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立案后,一般不允许撤销案件,应当由侦查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活动。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提起公诉;但若存在法定情形的,侦查机关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如果有重要和复杂线索,公安机关需要获得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案情需要来决定什么时候实行拘留,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
公安局刑事立案程序: 1、公安机关接受立案材料;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 4、审查结束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侵占罪派出所立案标准,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予以立案。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接受立案材料; 2、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处理; 3、审查结束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4、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及时处理。
公安局立案侦查条件: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
(一)提起刑事复议、复核 控告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可以向作出该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二)向检察院提起申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的复议、复核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提起控告、申诉。 (
公安不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此外,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在7日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还是不予立案的,控告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需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最后还是决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首先,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其次,被害人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这三种救济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
对于应当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却不予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