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一般需要通知显名股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
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余股东,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余股东在同等情形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绝对控股的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通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要通知;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通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需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在我国公司里绝对控股的股东,转让其股权不一定要通知他人。如果是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则不需要通知他人;如果是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则需要通知他人,并获得半数股东的同意。
股东股权转让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可以随意转让。另一种是对外转让,若公司其他的股东超过半数以上对于即将新加入的股东没有意见,同意其购买股权的,那么该新股东获得股东权利。或者超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这位新加入的股东的加入,并且愿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2、双方交付价款,移转股权所有权; 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若是向外转让,需要通知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因为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若是想显名,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程序经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并变更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