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同时届满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担保合同约定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期间指的是担保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推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通常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现行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
如果担保合同里面约定的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约定的期限来,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担保期限是六个月。另外一种情况特别特殊就是担保合同里面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还清债务为止,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那么这种情况下,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明确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