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对于法庭辩论后的调解,应当由审判员或者合议庭进行主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申请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事故结束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发生纠纷的要司法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
现在辩论阶段一般相对比较自由。 前期经过质证,法官会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做一个总结,法庭辩论阶段法官会组织双方就争议焦点做进一步的辩论,双方可自由发表观点,但事先还是需向法官征求意见,例如说:法官就刚
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书谁来受理: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
一、开庭后可以补充证据吗? 案件开庭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构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的材料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简明案情; 2、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3、鉴定人身份证件,鉴定人身份证件必须附有鉴定人的相片,以便核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