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汇票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人担当。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为承兑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
保证不可以附有条件,保证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保证人就票据债务来说,与被保证人承担的是同一责任,与被保证人的责任完全相同。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即使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实质性原因而无效,已经完成的票据保证仍然有效。保证人的责任是
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 1、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代位权,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3、承兑汇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的责任是: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即实质条件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等。
汇票追索权行使的限制:持票人为汇票出票人,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汇票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出票人时,由于出票人是票据债务的最终债务人,如果票据出票人持有票据,则不享有追索票据的权利。因为根据票据法中的一般原则,只有后手才能
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 1、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代位权,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3、承兑汇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外汇留成,外汇留成是指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规定外汇收入的厂商能按一定比例得到自留外汇的制度,又称'外汇分成'。实行出口商品外汇留成,是国家鼓励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支持地方生产建设,发展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经济措施
医药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医药'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数量受到严格控制。
汇票保证要注意下列问题: 1.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该项记载能够使票据权利人及时并准确了解保证人的情况。 2.保证人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3.表明“保证”的字样,这是票据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汇票保证的注意事项有: 1、票据表面需要有保证字样; 2、票据上需要记载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 3、记载汇票被保证人的名称; 4、注明保证日期; 5、必须由保证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