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1日施行,不过该法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属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范畴,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和规范双方之间及其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
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是:双方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均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以将土地按份划出、各自经营,土地无法分割的,双方轮流耕种;仅一方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归属该方,但应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土地不确权后果为:因为不受法律保护,产生纠纷时,会因此遭受损失。同时,未经确权的土地会被集体或者国家依法收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确权指的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的其他权利进行确认,而在土地确权之后的土地所有人想要变更的,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都是到国土资源部门或者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根据规定,只有乡级或者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时,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在遵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还应遵循以下特有原则: 1、严格保护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 2、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另一种情况是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容易引发纠纷。从我国有关法律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份额为均等分配。遗嘱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农村土地有三种物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即中央文件规定的三权分置。如果以非法进行转让土地,是会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