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委托代理合同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及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时根据其在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交由纠纷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标准: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特殊情况时,如果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2、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委托代理合同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确定如下: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可以自行协议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合同管辖的法院一般确定为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委托合同纠纷时根据其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地的原则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2、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委托代理合同需要具备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1、注明委托代理合同; 2、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3、委托事项; 4、委托权限; 5、委托期限; 6、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合同各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委托人需要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
委托代理合同的书写: (1)首先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 (2)写明具体要委托的事项; (3)写明被委托人的权限与委托期限; (4)其它注意事项,签字、盖章、写明日期。
委托合同确定无效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返还因该委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2、对该委托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委托合同中,首先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一方应是受托人,其要履行的义务就应该是代替委托人处理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务。 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推定原则,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是受托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即委托法律关系中被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是完成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