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形式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
关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就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对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导致损害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 2.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 2.合格认证是依据商品标准的要求,对商品的全部性能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认证,一般属于自愿性认证。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
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 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进行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里的产品主要时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而农产品明显不在这个行列,属于农户自给自足的经营性产品。同时,建筑工程虽然不再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内,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的产品有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不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包括在内,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销售者所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进货产品原有的质量等。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