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婚姻被宣布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属于同居关系,其共有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关系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其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原则上为均等分割但在具体分割财产时人民法院
构成无效婚姻的,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被确认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无效时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一、无效婚姻财产能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
无效婚姻的房产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
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的婚姻其实是一种法律上的分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知,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形式,即为因胁迫而结婚。而无效的婚姻情形有:1、重婚;2、婚姻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在婚前就具有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并
区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方法: 一、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1、受胁迫结婚的,自受胁迫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3、有重婚、禁止结婚婚姻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随时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是不可以被撤销的,只能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宣告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要主张婚姻无效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但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无效婚姻的认定方式:依法登记结婚后,确认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婚姻无效。且婚姻无效,应由当事人或其相关厉害关系人依法向法院提出认定无效的主张,法院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作出婚姻无效的决定。
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的事由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