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出现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的情形时,一般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费不给,另一方选择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因对方不给抚养费而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供抚养费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离婚后不一定要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全部承担,另一方不再给付,但是如果经查实,抚养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独自抚养子女的,法院不会准许。如果要给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当地生
起诉离婚后,如果被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不直接抚养一方需要向抚养方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法定费用,受到民法典和婚姻法的保护,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后,父母不能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小孩跟随女方生活,即抚养权归女方的,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没有固定的标准,其具体标准根据三个方面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男方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3、小孩生活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由男方定期支付,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