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一、个人购买商品房需要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买发票; 3、竣工决算书;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需要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买发票; 3、竣工决算书。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三)拿测绘图(表)。 (四)领取相关文件。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六)提交申请材料。 (七)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买卖双方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和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3、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人共有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当事人准备好公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配合公证员做好各项审查工作,最后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公证员发给公证文书。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十五个工作日内出证。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继承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后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继承公证书。
申请房屋销售委托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房屋买卖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售共有房屋,卖方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买方应提交房屋管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不超过15个工作日。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继承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后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继承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