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急诊科出现医疗纠纷的原因: 1.规章制度未落实,医德医风不良; 2.法律意识增强,健康需求提高; 3.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医患沟通不够; 4.医疗费用增高,药价虚高; 5.患方和群众对急诊工作的误解。
遭遇了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近亲属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来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请求医疗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患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
因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时,原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即死亡证明,残疾后果的诊断书等;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有医疗纠纷,当事人要及时收集各种证据,然后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项目: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根据证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疾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按因缺勤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病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具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有以下途径:(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行政处理。程序是: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递交书面“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写清楚患者个人情况、诊疗经过、造成伤害的证据(X光片,医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患者的要求;卫生局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