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该规定,现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逻辑是: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按共同意思表示认定;无明确共同意思表示的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
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的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程序中,区别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个人债务是指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作为共同的生活期间所用,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的债务,对方也并没有偿还的义务。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几个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数额和范围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问题;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而对于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
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指以下几种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