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医疗纠纷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出现医疗纠纷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
我国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有《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
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
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如下: 1、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之间进行了诊疗活动; 2、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了争议,比如说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有不同的看法。
处理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方法有: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和处理医疗事故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采取过错推定责任,但允许医疗机构通过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从而免责。 这一举证责任规定并非将按照一般分配原则分配给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全部加以倒置,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实的证明责任予以倒置,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就没有倒置
医疗纠纷的特征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平等。医疗纠纷的原则有:患者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尽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使用缺陷产品所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的有医疗处置权并且应该尽到治疗的义务。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有: (一)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二)及时上报医务部; (三)医务部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四)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五)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
1、首先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6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医疗主管部门报告;医疗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了解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 2
一、调解的原则: 1、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无论是调解的进行、调解协议的达成还是调解协议的履行,都需要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当事人的自愿是调解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 2、调解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序。调解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继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