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 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公司全部资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财产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出资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个人要承担有限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公司发起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如下: 1、公司成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增资时,以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者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虚假增资股东和未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的高管对公司
在执行中不可以单独放弃对连带责任主债务人的执行,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不一定可以继承。正常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在章程中规定,禁止股东资格由他人继承的,则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东资格。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员工是可以的。公司法人任职条件公司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1、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备企业法人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股东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有极少数例外情形,比如股东对公司存在合法借款,并将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用,家属知情的,股东家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