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
公司不清算,股东如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14种情形如下: (一)虚假出资。 (二)出资不到位。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
(一)虚假出资。 (二)出资不到位。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八)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公司股东不承担债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人财产权和股东责任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
股东其个人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不承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比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相当于法人死亡,无法偿还的债务不再需要偿还,相当于免除其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
在有限公司中,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债务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