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于家庭生活所需而共同欠下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需把握两个大前提,即“有无举债合意”和“是否共享利益”,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的处理方法是: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另一方要寻找证据证明是一方个人的债务。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对其不知情,除事后追认外,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
(一)一方借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二)共同借债的举证责任: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如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要一起偿还,主要还是要看该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不偿还,而
夫妻债务离婚时一方不知情如果判决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离婚会法院会判决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如何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法院会判决由一方自己承担。 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参照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需要偿还,如果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离婚时对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债务不知情的,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可以不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偿还。即使不知情,但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