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待遇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不能被继承。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伤职工本人的,以补偿其因工伤遭受到的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也是给予因工死亡职工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近亲属的补偿。 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具有一定的
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
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建议按照流程申请工伤认定,等到鉴定等级后才能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得一个月内作出报告。如果公司不申请的,受伤的员工或者
需要根据工伤鉴定后的结果具体分析,可以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是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项目根据法律规定,列举如下。
工伤有下列赔偿和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工伤员工待遇 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一)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员工工伤待遇的拨付是可以协商拨付,也可以一次性拨付。工伤待遇拨付程序是用来保障职工伤残的补贴待遇.。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工伤能享受的待遇有: 1、享受工伤医疗、住院伙食补贴、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住宿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6、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其他需要的材料。 工伤的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申请表去当地人社局工伤科拿。相关说明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工伤职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样式基本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