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般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了。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则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
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缓期执行的,如果在缓刑期间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构成累犯。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前罪被判缓刑不会被认定为累犯。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决定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因没有违法且表现良好被予以释放的,也不能视为刑罚已执行完毕,而认定为累犯的时间条件为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因此,前罪被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前罪处以
缓刑执行后五年内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就不再执行原刑罚。 缓刑的执行方式为: 1、缓刑判决
毒品犯罪的行为人不会是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缓刑结束又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名的,才构成累犯。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一般是没有再次被判处缓刑的机会了的。《刑法》规定,仅对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缓刑。
1、再次犯罪可能会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情形。 2、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
有重大疾病的累犯不能缓刑,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或保外就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能假释。因为假释的条件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几个,缓刑考验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明显不符合这几个条件,所以不能假释。而且缓刑期间再犯罪的,除执行原刑事处罚的刑期外,还会依据新罪被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