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哺乳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支付哺乳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双倍工资
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形除外: 1、在试用期尚未通过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在其他公司上班的; 5、因孕妇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国家在劳动合同法、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上重点对三期妇女的权益进行特别保护,明确禁止在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有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发生。但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哺乳期妇女并不是无条件的,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怀孕女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