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新标准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赔偿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交通事故造成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49×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2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大致如下供参考: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42329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7775元×20年;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交通事故全责一般赔偿可分为:财产类的损失和人伤类的损失两大类。 1、关于因事故导致财产类的损失,主要针对对方的车辆维修费,如对方是新车且损伤特别严重的,有可能需要承担车辆的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运营类车辆,则还需赔偿其停运期间的收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