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我国首次确定计算机软件作为著作权保护对象是1991年。对计算机软件著作的保护,根据国家颁布的软件著作权法规所获得的保护。自1991年,中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实施著作权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
1、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
我国保护无国籍的著作权。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的;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著作权可以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
我国著作权法列明了下列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象: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三、时事新闻; 四、历法
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著作权邻接权主要有下面四类: 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
在我国,《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下面几种分类: 第一,有偿转让与无偿转让。著作权的转让可以通过买卖、交易等有偿方式进行,也可以是通过赠送等无偿等方式进行; 第二,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可以将著作权分割几个部分,分别转让给不同的公民、法人或
针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则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的作者是其他组织或者是法人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至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出现作品自作者创作完成后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