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判刑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主要是以下六种情形时,不追究刑事责任: 1、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存在以下情形能不追究刑事责任: 1、经过相应追诉时效期限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被特赦免除刑罚的; 4、亲告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意外事件;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6、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等。
以下情况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