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不需要做股权变更。股东依法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办理的是质押登记,而质押后的股权再未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不能转让的。 但是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收益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为标的而成立的质押。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股权质押后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质权,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就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当事人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质押后,能减资。但必须获得质权人的同意,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减资的决议,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还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民法典中规定股票收益权可以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股权和基金份额可以进行质押,这属于权利质权的范围。但是股权进行质押后除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质押的股权变现,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质押的股权变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
质押的股权的变现方式为拍卖、变卖质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般是不能的,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司股权在质押期间一般不可以转让和变更,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转让股权并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的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的。股东股权质押一般可以根据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处理。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质押。股东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需要经其他股东超半数的通过。
质押后的股权有投票权。股东以股权出质后,股东转让股权受到限制,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转让。但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不受限制,股东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股权质押的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
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