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如果债务人消失、恶意躲债,拒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积极通过法律,保护债务的实现。具体来说,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并提供债务人的具体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立
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不一定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以下情况中,其配偶有义务清偿债务: 1、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都需承担对外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
通俗的来说:债权人就是借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钱的,是欠账人。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
即使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这时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有遗产的,则可执行其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尽管债务人去世,其债务是不会灭失的。 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债
债务人被抓了的,要分情况讨论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在债务人被抓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清偿债务;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单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当事人若是觉得本案的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近亲属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可能会影响本案审理公正的,可以在案件审理时,到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庭提
找不到债务人的,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在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原本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由于找不到债务人了,如果债权人能够
债务人找不到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其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由于现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
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保证人所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有不同的债务承担方式。首先,如果保证人所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债务人无法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时,才由保证人对剩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其次,如果保证人承担你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
担保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才有权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如果债权人直接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如下: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 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债务人留有遗产,且尚未被继承的,应当按照“遗产应当优先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债
债务人如果不还钱的,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担保人的性质而有所区别。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的,在债务人无法对债务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