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债务人放弃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提前搬走。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出租人拒绝协商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出租人,自通知到达之时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法律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其中一个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偿还了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保证,如果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向债务人讨债不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追债。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所谓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其中一个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偿还了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保证,如果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向债务人讨债不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追债。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 所谓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放弃债权在法律上可以这样处理: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
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这是债权人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只向妻子一个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为了逃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再次就债务履行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商的,债权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债务人的放弃行为。
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