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批准逮捕的时间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犯罪分子被逮捕时就已经是批捕的状态了,因为是先批捕然后在逮捕。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批准逮捕以后的后果如下: 1、公安局进行侦查,侦查完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 2、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向法院提起公诉; 3、法院开庭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罪量刑; 4、如果犯罪人不上诉,将执行刑罚。 逮捕需要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
批准逮捕的时间限制为7日。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经过检察院批准就应当逮捕,检察院批准时间是七天。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确有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的。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为:检察机关批捕的时间要求是拿到申请书后七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被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以及辩护律师依然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侦查机关继续进行侦查工作,进一步收集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罪轻、无罪证据。因此,被批准逮捕后,根据进一步的侦查,也可以出现以下几种
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自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一天内。不批准逮捕立即释放的时间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准逮捕之前可以拘留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