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先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让见孩子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所以法院一般会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履行,阻止当事人见孩子,那么对方可能被法院采取拘留或者罚款等强制措施。
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起诉解决。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是有权利探望子女的,得到抚养权的要给予看望的帮助,不能够限制看望的权利。一般来说,探望的时间或者是方式是由夫妻双方协商的,协商不一致或者是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有利于
探望权又称见面权、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所享有的短期探望、接触、见面、交往、共同生活的权利。从法律角度看,探视权是一种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只要存在身份关系,探视权就应该是不直接支持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判决、调解、离婚协议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探望子女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让探视犯法。离婚后,夫妻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后,一方享有子女监护权,另一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是不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法律权利,抚养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阻止另一方探视。间接扶养方行使探视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后女方不让探视是不可以的,探视权是法律认可的父母离婚后可依法行使的权力,除非是特殊情况,对孩子会造成不利影响才可中止,但也并非就此终止,在影响消失后依然可以使用探视权。
离婚对方不肯给探视,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离婚后不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对孩子的探视,具体执行方式因案而异,目的是保障探视权的行使。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离婚后如果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可以不去看孩子,但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离婚后父母一定要探望孩子。但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应该定期去探望孩子并给予父母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