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父母不在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人民法院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父母不在或
监护人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但是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必须是为被监护人获利的才可以,因为《民法典》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着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因为未成年人对于自身的行为缺乏“辨别判断能力”。 这种监护关系就包括:平时的教育,行为发生前的监管与发生时的控制。因此即使监护人能够证明发生前已经做到充分监管,发
监护人不可以动用被监护人的钱,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监护人不可以处理被监护人财产,除非是为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其私自处分财产的行为给被监护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则监护人要依法承担
监护人如果因为被监护人需要可以卖房被监护人的房,或者获得了被监护人同意的可以卖被监护人的房。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非因被监护人的需要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权。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权,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也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即使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
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随意处分被监护人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如下: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如下: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
监护权应该由父母行使。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在我国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有: 1、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监护人; 2、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学校、医疗机构、残委会以及未成年保护组织、老年人保护组织等。
法定监护人有: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学校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