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5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 (一)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侵犯的客体是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刑法》中未规定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规定的是非法供应血液罪,其犯罪构成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与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
《刑法》没有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但有供应血液事故罪,其构成为: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该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要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主观上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为: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体现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即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以下内容构成: 1、侵犯了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社会公共卫生。 2、实施了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并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3、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