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新公司法关于实收资本的规定指公司设立登记实际收到公司股东缴纳的出资资本,实收资本不等于认缴资本,公司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适用认缴制。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以下规定: 1、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其他规定。
公司合并吸收其余公司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的,视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该由各方合并公司签署合并协议,并出具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公司需要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需要在三十之内在报纸上公
《公司法》关于增资的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无需验资,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即可。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取消了“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规定,因此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不需要验资的。但是《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不需要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即可。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登记的实收
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不需要验资。可以直接申请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应当由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且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应当进行验资。
新公司法不用验资。因为是认缴出资,只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缴足出资便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要验资,需要开设一个验资账户。验资完成后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