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有: 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而取保侯审适用于涉嫌犯罪判刑前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
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的下列条件,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犯罪分子不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再犯可能性的等其他原因。
取保候审只要经过了执行机关批准,可以坐飞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 2、对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使用。 二、本文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并由其答名或盖章,同时,宣读并责令其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一般不超过12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
解除取保候审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而解除取保候审。发现对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
一般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