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罚款。如果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
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一般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开票如果是合同约定的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的义务的,此时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同意,才能够由第三人来履行。如果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可以由他人进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人与收款人不一致并不违法,但在合同签订人与收款人不一致时,付款人应及时向合同相对人明确收款人的具体情况。为避免纠纷,最好让对方出具一份收款说明,注明收款人收款即为合同相对人收款并加盖公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
合同签订人与收款人不一致不违法。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之后,可以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给该收款单位;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也可以书面授权该收款单位代为收取款项,也就是委托收款,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招标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处理方式是:投标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赔偿投标人的损失,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
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和发包人是否一致无关。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不得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将冒犯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制,即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如果招标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