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4
工厂生产出事故属于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因为发生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构成要件就体现了公共安全所发生的大型活动。根据《刑法》第135条之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联系: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工厂生产出事故属于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在以下标准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才会立案: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客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 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
如果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法定不起诉。或者是经过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
重大安全事故的标准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规模大、参加人员多、危险系数高、安全问题突出等特点。因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有关规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这样处罚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