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以及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
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有:投资者持有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在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进行公告。
上市公司分立有以下程序: 1、公司分立,首先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上市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2、破产公告及债权申报; 3、清算组织; 4、破产财产的定义; 5、破产债权; 6、债权人会议; 7、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 8、破产终结。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
上市公司分立的程序: 1、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分立,并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进行分配; 2、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3、修改公司的章程,并对公司分立这一事实进行公告,通知相关的债权债务人。
(二)协议收购的程序 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的名称、住所;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发生之日起一年后,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收购中的程序有,提供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或者是采用协议购买的,可以到委托证券登
上市公司分立主要有以下程序: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首先,当一个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后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这不包括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